转发人文社科处《转发教育部社科司《关于征集2011年“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选题的函》》
发布时间:
2011-03-21
阅读量:
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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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征集2011年“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选题的函》(教社科司函〔2011〕62号)文件要求,请相关单位认真组织选题征集,每个选题应有500字左右的简要说明(研究内容、主攻方向、研究目标及研究成员组成情况等),并于2011年4月8日前,将选题和说明报送人文社科处。我校将组织遴选,择优报送省教育厅。
相关事宜,请与人文社科处联系。电话:8292795。
 
 
附件:《关于征集2011年“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选题的函》
                                    
 

    人文社科处

教学科研科

0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
关于征集2011年“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
专项任务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选题的函
教社科司函 [2011]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思想政治理论课各有关分教学指导委员会: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自2009年设立以来,凝聚了一批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队伍,产生了一批高质量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成果,对于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科研水平,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效果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做好今年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任务的研究工作,现面向各地和思想政治理论课各有关分教学指导委员会征集2011年度选题,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和要求
  1.以思想政治理论课本科四门必修课和“形势与政策”课、专科两门必修课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研究为重点,课题具有针对性、应用性,有利于推动教材体系转化为教学体系,教学体系转化为大学生的认知体系和信仰体系。
  2.结合本地、本门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实践、师资队伍状况、科学研究基础、课程建设需要,能够通过联合攻关产生对实际工作具有重大学术影响或社会影响并具有可操作性的标志性成果的选题。
  二、选题产生与报送
  1.各地教育部门要充分重视此次选题的征集工作,严格按照选题要求,结合本地的研究优势,结合本地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存在的困难或工作重点,组织专家充分论证,反复凝炼,使选题突出问题导向,体现科学性和前瞻性。
  2.思想政治理论课各有关分教学指导委员会要充分发挥专家组织作用,严格按照选题要求,结合本门课程建设中亟需解决的教学重点、难点问题和教师的需要,组织专家充分论证,使选题体现课程特征和应用价值。
  3.各单位限报3个选题,每个选题应有500字左右的简要说明(研究内容、主攻方向、研究目标及研究成员组成情况等)。
  请于2011年4月15日前,将加盖省级教育部门有关部门公章的选题和说明寄(传)至:教育部社科司,邮编:100816,联系人:哈战荣、刘成荫,电话: 010-66097529、66097537,传真:010-66097541。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二〇一一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