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1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06-03
阅读量:
347
必赢3003no1线路检测中心各教师:
根据教育部《关于2011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技司〔2011〕161号) 精神,教育部将继续实施“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择优遴选一批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按以下27个领域归口申报:
1.数学;2.物理;3.化学;4.化工;5.农业;6.林业;7.电子科学技术;8.计算机与通讯;9.生物与基础医学;10.医疗卫生与临床;11.药学;12.中医药;13.能源;14.资源;15.环境;16.传统材料;17.新材料;18.先进制造;19.管理科学与工程(含工商管理)。20.哲学、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理论教育;21.经济学;22.法学;23.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24.教育学、心理学;25.语言学、文学、新闻传播;26.历史学;27.艺术学、体育学。
二、申请人条件:
(一)热爱学术研究,治学严谨,为人正派,具有愿意为我校的学术和教学水平提高贡献力量的强烈事业心;
(二)在科研和教学第一线工作,并在科研及教学等方面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或者是本学科基础扎实、学术交流比较活跃,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的青年学术骨干;
(三)身体健康,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
(四)具有副教授及其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的我校在职教师;
(五)具有博士学位;
(六)截至 2011年 1 月 1 日 ,自然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申请人须符合以上条件,如有不符者均不予受理。
三、申报办法
申请人须按要求填报《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1套(请申请者注意申报材料(包括附件)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超过40个页码)报校科技处和人文社科处初审。学校根据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对申请人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择优推荐上报省教育厅。
四、学校受理申报截止时间:2011年6月8日下午16:00时前。
一、申报领域:
按以下27个领域归口申报:
1.数学;2.物理;3.化学;4.化工;5.农业;6.林业;7.电子科学技术;8.计算机与通讯;9.生物与基础医学;10.医疗卫生与临床;11.药学;12.中医药;13.能源;14.资源;15.环境;16.传统材料;17.新材料;18.先进制造;19.管理科学与工程(含工商管理)。20.哲学、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理论教育;21.经济学;22.法学;23.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24.教育学、心理学;25.语言学、文学、新闻传播;26.历史学;27.艺术学、体育学。
二、申请人条件:
(一)热爱学术研究,治学严谨,为人正派,具有愿意为我校的学术和教学水平提高贡献力量的强烈事业心;
(二)在科研和教学第一线工作,并在科研及教学等方面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或者是本学科基础扎实、学术交流比较活跃,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的青年学术骨干;
(三)身体健康,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
(四)具有副教授及其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的我校在职教师;
(五)具有博士学位;
(六)截至 2011年 1 月 1 日 ,自然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申请人须符合以上条件,如有不符者均不予受理。
三、申报办法
申请人须按要求填报《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1套(请申请者注意申报材料(包括附件)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超过40个页码)报校科技处和人文社科处初审。学校根据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对申请人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择优推荐上报省教育厅。
四、学校受理申报截止时间:2011年6月8日下午16:00时前。
联系电话:8292117 张 真
8292795 周永兴
附:1、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新世纪-申请书.doc
2、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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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