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贵州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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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

 

必赢3003no1线路检测中心各教职员工:

 

       2013年贵州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黔教高发【2013321号)精神,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和《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黔教高发【2012380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在推进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建设、提高教学质量上的引领、示范、辐射作用,形成重视教学、重视质量的良好环境和管理机制,大力提升人才培养水平,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建设项目

 

2013年学校将继续按照“校级—省级—国家级”的项目建设体系,组织申报相关“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具体建设项目类别及计划如下:

 

1.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建设:省级申报计划8个、校级培育建设计划8个。

 

2.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申报计划3个、校级培育建设3个。

 

3.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省级申报计划6个、校级培育建设6个。

 

4.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1)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省级申报计划3个、校级培育建设2个;

 

2)卓越中医药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省级申报计划3个、校级培育建设1个;

 

3)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省级申报计划3个、校级培育建设3个;

 

4)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省级申报计划3个、校级建设培育建设1个;

 

5)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省级申报计划1个、校级培育建设1个;

 

6)卓越经管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省级申报计划3个、校级培育建设3个。

 

三、申报要求

 

1.请各学院根据学校“十二五”建设规划要求,结合学院发展需要,按照“彰显特色、强化优势、培育基础”的原则,统筹确定申报项目,组织申报工作。

 

2.各单位按照项目建设类别,每个项目限报1项。

 

3.拟申报项目的教师,须认真阅读《2013年贵州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申报指南》(见附件一,以下简称指南),应符合《指南》中的申报条件,并根据《指南》建设内容与目标,紧扣学校的办学定位、办学特色、教学改革和教学质量建设需要,围绕国家、省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结合学校“十二五”人才培养规划,填写相关表格内容。所报项目应有充分的申报理由、明确的建设目标、清晰的建设思路、先期的建设基础和条件、有力的保障措施。

 

4.项目建设周期:

 

1)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建设:建设周期不超过2年;

 

2)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周期不超过4年;

 

3)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周期不超过3年;

 

4)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首期建设周期不超过5年。

 

四、申报材料

 

1.各学院需提交一份学院总体申请报告,阐明2013年申报“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的理由、具备的条件和建设目标、建设思路及保障措施。除此而外,各个具体申报项目应提供一下材料:

 

(1)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贵州省高等学校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申请表》(一式三份);

 

2)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贵州省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一式三份)、相关支撑材料(实验教学中心录像、典型教学案例录像、多媒体课件等)刻录成一张光盘以及典型教材样本;

 

3)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高等学校“专业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任务书》(一式六份);

 

4)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①《贵州省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学校申报书》(申请学院根据本单位的发展需要填写,一式一份);②围绕提高学生“知识、能力、素质”要求,参照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以及《必赢3003no1线路检测中心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培养方案制定原则》和《必赢3003no1线路检测中心工程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意见》,制定本学院实施卓越教育培养计划的工作方案和师资队伍建设计划,设计申请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业的培养方案(各一份)

 

2.表格填写要求:相关表格中的个人信息栏目用五号仿宋填写,其它栏目的标题用小四加粗、加黑,正文用小四、1.5倍行距word文档编写,并用A4幅面纸打印。

 

3.以上表格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一)中的附件,材料除提交纸质文档外,均需提供相应的电子文档。

 

五、提交材料

 

2013年9月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中心。逾期概不受理,并视为自愿放弃。

 

六、经费资助

 

1.学校设立“本科教学工程”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以支持“本科教学工程”的实施,提供资金保障。

 

2.学校将根据贵州省对项目建设的资助经费,进行1:1配套。

 

3.请按照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建设、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分别给予16/项、40万/项、20万/项、100万/项(其中教育厅与学校各资助1/2)的建设经费进行预算。

 

七、项目管理

 

1.经费管理:参照财政部与教育部制订的《“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另发)以及必赢3003no1线路检测中心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经费开支主要用于项目教学资源开发、教材建设、教学改革实践、培训、交流学习、表彰与奖励、补贴(补贴不得超过总资助费用的30%)。

 

2.项目管理与评价:项目负责人,每年需向学校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在建设项目启动1年后,由省教育厅或学校对照《申报书》或《任务书》建设内容,组织中期检查与验收。

 

八、其它

 

1.已获省级、国家级立项建设的项目,凡未结题或已结题但没有创新充实内容的项目,本次不得重复申报。

 

2.已获教育部批准或公示建设的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采矿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本次不用再申报。

 

3.往年已获校级资助立项建设的教改项目,若本次申请获批省级立项建设,则须提交不少于5000字符的相应校级教改项目结题总结。

 

4.学校拟在2013年10月启动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申请试点工作,“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试点专业,将以通过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为验收依据,故凡申请“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类的专业,请登录教育部高等理工教育网站(网址:http://see.bit.edu.cn),参照相关文件精神,策划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实施工作。

 

5.联系人:阳明军、余志强;联系电话:82920713621020;电子邮箱:jwcsjk08@126.com

 

 

 



  

 

                                                                                                          必赢3003no1线路检测中心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