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直各单位:
按照校历,学校从2016年1月11日(星期一)开始放寒假。经研究,现将寒假期间的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生从2016年1月11日(星期一)开始放寒假,教职工在学生放寒假后继续上班,处理完期末工作后从1月13日(星期三)开始放寒假。
二、2月25日(星期四)教职工正式上班,做好新学年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学生于2月26日(星期五)、2月27日(星期六)报到注册,2月29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三、本学期考试、考查不及格和缓考的学生,其重修时间安排等工作,按学校教务部门的安排执行。放寒假前,各教学单位务必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下学期课程、实习等教学工作安排,并将课程表提前发放到任课教师手中。各学院、校直各有关单位要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通报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情况。
四、校学生处、研究生院(研工部)、团委、后勤管理处、后勤党委、后勤服务集团和各学院要安排好寒假留校师生的学习与生活,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让师生欢度春节。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要做好学生宿舍的值班安排和离校学生的行李保管等工作。网络与信息化管理中心要做好网络保障服务,图书馆要安排好开馆时间。
五、本学期结束前,校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教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资产管理处、学生处等应会同各学院、校直各有关单位做好安全检查,重点做好教室、实验室、学生宿舍以及教具、仪器设备、危险品等物资的管理。各学院、校直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检查落实,真正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六、校保卫处要做好校园治安保卫工作,加强校园的昼夜巡逻,特别是要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后勤部门要认真做好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寒假期间(特别是春节期间)正常供电、供水、伙食供应等生活服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七、项目推进办、基建、后勤部门要充分利用寒假,抓紧做好新校园建设(二期)相关工作,以及经学校同意的维修项目的实施。财务处要对寒假期间需使用的经费作出安排。
八、各学院、校直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要安排足够力量在岗值班,领导干部在岗带班,确保寒假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要坚守岗位,严禁擅离职守,遇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立即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应对。各学院、校直各相关单位应及时掌握师生安全动态,及时上报安全信息,不得瞒报、迟报、漏报、误报。
请各学院、校直各单位将寒假期间的工作安排和值班表于1月8日前报送校长办公室和保卫处。
必赢3003no1线路检测中心校长办公室
2016年1月5日